身障就業綜合大樓 - 新竹市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職人廳
新竹市龍山西路99號5樓 開啟Google地圖
場地面積

1268㎡

容納人數

400人

場地設備

1.摺疊桌子63張(可排座位3人) 2.折疊椅211張 3.投影機1部(含連接HDMI) 4.擴音器2個(含4支無線麥克風) 5.無線網路(iTaiwan) #數量不足或不符需求,由申請者自行準備。

收費標準

第一級: 場地費10,000元,空調費: 1,200元 第二級: 場地費5,000元,空調費960元 第三級: 場地費3,000元,空調費720元 第四級: 場地費 0元,空調費 0元

場地介紹

本場地使用須知如下: 一、本場地使用者須自行掌控人數。 二、使用本場地不得有下列情形: (一) 違反法令、妨害公務或故意破壞公物。 (二) 違反公共秩序。 (三) 辦理宴席事宜。 (四) 轉讓他人使用。 (五) 活動損及他人或損害建築物安全或有損害之虞。 (六) 活動內容與申請項目不符。 (七) 侵害他人權益而不聽勸止。 (八) 有營利行為。 (九) 使用火把、爆竹、煙火。 (十) 其他不法行為或違反本辦法規定。 三、本場地使用時段前三十分鐘為活動準備時間,使用時間後三十分鐘為恢復場地時間,不計收場地使用費。 四、使用場地辦理公益活動,有張貼海報、宣傳標語等必要者,應經管理單位同意並在指定地點張貼。 五、使用場地時,未經管理單位同意不得擅自在場地內、外搭建台架及電器設備。 六、場地各項機電、冷氣設定不得任意變更,亦不得增設,如有運作問題應洽本場地管理單位。 七、電梯為本大樓各樓層所共用,不得占為活動使用或影響他人之正常使用。 八、使用本場地所生之垃圾或資源回收物需自行處理。 九、場地回復原狀後,申請人應會同管理單位勘查確認。

時段租借預約狀況 (如需選取時段請至申請頁面)
聯絡方式
葉小姐 03-5324900#808
新竹市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職人廳使用管理辦法
  • 新竹市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職人廳使用管理辦法(114年9月15日公布實施).pdf
  • 1.申請書表_修訂後1141023.docx
  • 1.紙本申請表(府內專用).docx
  • 2.同意事項_修訂後.docx
  • 3.服務使用及個資蒐集同意書.docx
  • 退場地借用保證金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