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辦服務
建議增設/取消停車格申請
建議增設/取消停車格申請
服務窗口
申請、取消(汽車格,機車格,卸貨車格、身障車格)
服務對象
新竹市市民
備註
案件經受理後,尚須辦理會勘,並以正式公文核定為準,始得成立。
應備文件
申請人可供識別身分證件正面(身分證或駕照)
*必要
申請人可供識別身分證件背面(身分證或駕照)
*必要
格位所在處之簡圖或相片
*必要
建物所有權人(權狀)
土地所有權人(權狀)
大樓管委會會議紀錄
其他證明文件
線上申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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